太原市最新出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的政策通知
網(wǎng)址:xixr.cn 更新時(shí)間:2018-10-25 14:58 瀏覽次數::254次
日前,山西太原印發(fā)關(guān)于推進(jìn)生物質(zhì)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的通知。通知要求,位于城市建成區的生物質(zhì)鍋爐要在2019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2015年12月31日以前安裝使用的燃氣鍋爐要在2019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超低氮改造。2015年12月31日以后安裝使用的燃氣鍋爐要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超低氮改造。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30毫克/立方。下一篇:太原市燃氣鍋爐超低氮改造補助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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