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解2018年烏魯木齊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
網(wǎng)址:xixr.cn 更新時間:2018-06-20 13:41 瀏覽次數(shù)::451次
根據(jù)《烏魯木齊市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規(guī)定,自今年4月22日起,新建燃氣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為40毫克/立方米,在用鍋爐仍執(zhí)行國標中的特別排放限值150毫克/立方米;自2020年10月1日起,在用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必須低于60毫克/立方米。新標準規(guī)定的排放限值較現(xiàn)行排放標準收嚴超過一半。
此外,《烏魯木齊市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還規(guī)定了燃氣鍋爐煙氣中二氧化硫、一氧化碳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限值和煙氣黑度限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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